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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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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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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二厂)”环评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和《***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二厂)位于**省******石井镇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奎霞村),由**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新增租赁已建厂房,年产花岗岩石板材**万平方米、异形板材****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省******石井镇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奎霞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及邮箱:*********** ***********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应人石社区**轻工工业区(**号B)***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二厂)选址于**省******石井镇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奎霞村),符合当地城镇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净化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二厂)”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二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省***明煌石材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明煌-环评报告(公示本).pdf
温馨提示:
• 此项目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信息包括批复、公示等内容。
• 想知道审批项目都包含哪些内容?您可以查看审批项目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