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拟在建项目 > 《中昊北方涂料研究院联片建设(暂定名)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原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分享到:
《中昊北方涂料研究院联片建设(暂定名)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原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详情


《中昊北方涂料研究院联片建设(暂定名)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原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昊北方涂料研究院联片建设(暂定名)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原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东岗东路****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土地使用权人为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兰国用(****)第C*****-*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m*。本次中昊北方涂料研究院联片建设(暂定名)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原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占地面积为*****m*(**.***亩),为土地证上一部分面积。**信通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将中昊北方涂料研究院联片建设(暂定名)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的地块性质由“工业用地”转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可兼容还建住宅用地”,用来建设酒店、商业、办公、住宅及绿地等。根据《****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岗片区DG**-**-**街坊局部地块控规调整方案》,本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本地块建设内容符合片区规划。
二、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项目地块内主要产生可能污染的区域为早期西北***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油漆、涂料的生产车间、灌装车间、原料混配车间以及研究所和检验科。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号,****年*月*日实施)等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内上游地下水检测井W*中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Ш类标准,其余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Ш类标准限制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检测井W*中浑浊度、耗氧量、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Ш类标准,其余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Ш类标准限制要求。
地块外下游地下水检测井W*中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Ш类标准,其余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Ш类标准限制要求。
本项目地块的地下水超标,非该地块历史存在的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导致,超标原因为本底值较高的原因。
(*)本次调查中土壤检测选取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表*中项目、表*中石油烃(C**~C**)及pH共**项检测因子,各检测点位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除石油烃(C**-C**)外其他检测项目与对照点检测结果无明显差异,石油烃(C**-C**)检出值分布不均,在编号为S*、S*、S*、S*、S*处,检出值较大,但均未超过标准值,且在*-*.*m范围内随着土层的深入,检出值呈减小的趋势,直至*.*m后未检出。
(*)根据本次调查土壤中关注污染物浓度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比对结果,及地下水检测结果,本地块无需开展详细采样分析,可以判定项目地块既不属于污染地块,也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活动结束。
三、调查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结论针对****年*月前的地块污染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防治法》,结合本地块未来土地规划,对本地块提出以下建议:
(*)鉴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确定性,从人群健康角度考虑,后期地块清理过程中如发现调查阶段未被发现的污染问题,一经发现,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并科学调整治理方案和范围;
(*)在地块清理或治理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信通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虎
联系电话:***********
*:公示信息

温馨提示:

• 此项目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信息包括批复、公示等内容。

• 想知道审批项目都包含哪些内容?您可以查看审批项目样例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