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拟在建项目 > 长春市双阳区卫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碎石5万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分享到:
长春市双阳区卫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碎石5万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丹江街***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卫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碎石*万吨建设项目
******奢岭街道**镇裴家村一社
******卫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奢岭街道**镇裴家村一社,坐标为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租赁裴家砖厂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和生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座封闭式生产车间,*座原料库,*座成品库及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台,给料机*台,筛分机*台,封闭输送带*条,除尘设备*套。本项目原辅材料全部外购,建成后年加工碎石*万吨,项目总投***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一)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进行设备安装,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废气: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进行,安装设备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采取车间加强通风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或消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收购站。
(二)营运期:*、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车间内封闭生产,破碎及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分别经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原料闪长岩进入封闭原料库储存,不同粒径的成品通过封闭输送带由生产车间进入成品库中堆存,装料及卸料过程采取定期洒水降尘,车间内未被收集的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冬季不生产,生活用热采用电加热。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车间内封闭生产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石粉外售;本项目设备不在厂区内检修,不在厂区内储存汽油和柴油,无废机油产生。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 此项目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信息包括批复、公示等内容。

• 想知道审批项目都包含哪些内容?您可以查看审批项目样例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