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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吉靖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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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年产**万吨硅砂生产线项目
***经济开发区下青**路**号
**吉靖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用地*****平方米,***幢*层(局部*层)、*幢*层生产用房、门卫、停车位、绿化等其它设施,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安装振动筛、擦洗机、球磨机、平板磁选机、酸洗储料仓、酸洗罐、清洗塔等主要生产设备***台(套),建设*条硅砂清洗烘干生产线,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从事年产**万吨硅砂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纯硅砂**万吨的生产能力。
(一)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预处理工段产生的擦洗废水、酸洗工段产生的清洗废水、酸洗废气喷淋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预处理工段产生的擦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三级自然重力沉淀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符合《城*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表*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原砂擦洗工段用水;酸洗工段产生的清洗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斜管沉淀+砂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符合《城*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表*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酸洗清洗工段用水;酸洗废气喷淋废水回用于酸洗配酸工段;酸洗工段所用的酸液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新港工业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三)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等标准,将原料仓库、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化粪池、污水管道、危废暂存仓库、沉淀池、**池、酸洗料仓、酸洗生产区、擦洗区、废水处理区及一般固废仓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硅砂原砂进场装卸、入料装卸产生的颗粒物、初筛、成品筛分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酸洗罐(桶)及储罐(桶)大小呼吸产生酸洗废气(氟化物)、燃天然气锅炉、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其中:硅砂原砂进场装卸、入料装卸产生的颗粒物硅砂原砂须堆存于封闭的车间内,配备自动喷淋设施降尘,确保硅砂原砂进场装卸、入料装卸产生的颗粒物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要求;氢氟酸吨桶、配酸桶、储酸桶、酸循环桶、酸洗罐须保持封闭状态,各桶体、罐体间通过管道连接,投加酸、水等物料须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酸液从酸循环桶须以底部给料的方式通过耐酸泵泵入酸洗罐;燃天然气锅炉、加热烘干等工段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初筛、成品筛分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酸洗罐(桶)及储罐(桶)大小呼吸产生酸洗废气(氟化物)、加热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要求;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等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表*排放限值要求。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要求。
(六)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包装(桶)物、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酸洗废水处理污泥,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设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外扩***m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得**居民点、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八)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和储罐区围堰,做好突发情况下事故废水截流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池,禁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安全事故防范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与减缓措施,定期自行开展各项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配备应急材料及设备,防止二次污染和意外污染事故的发生,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十)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号),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酸洗废气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一)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在网站、报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纳管接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 邮箱:***********
四、通讯地址:******阳光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温馨提示:

• 此项目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信息包括批复、公示等内容。

• 想知道审批项目都包含哪些内容?您可以查看审批项目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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