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运溪路两侧综合整治工程(京杭运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第SG01标段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标签:
85861240
zhongbiao
null
2023.12.29
null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中标公告:余杭区运溪路两侧综合整治工程(京杭运河至文一西路段)一期第SG01标段。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运溪路两侧综合整治工程(京杭**至文一西路段)一期第SG**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编号 A********************** 工程名称 ***运溪路两侧综合整治工程(京杭**至文一西路段)一期第SG**标段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监管单位 ***交通运输局 监管电话 ****-******** 公示时间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 ;;; 中标候选单位: 排名 单位名称 中标价格(万元) 综合 得分 中标工期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个月, 缺陷责 任期为 ** 个月 合格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闫军鹏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陕**************** 项目技术负责人:王俊超 安全负责人:刘康 ; 中标候选业绩: *、资格条件业绩: ******渭河团结运动公园工程合同段;合同金额:****.******万元;交工验收时间:****年**月**日,绿化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项目经理业绩:******渭河团结运动公园工程合同段;合同金额:****.******万元;交工验收时间:****年**月**日,绿化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 ; 否决投标单位原因: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 **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投标单位的投标函附录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的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金锄*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投标单位未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年第**号)、国家九部委****第**号令办理。 ;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运溪路两侧综合整治工程(京杭**至文一西路段)一期第SG**标段 开评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电子招标无需签字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