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中标公告 >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分享到: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5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RH-******-*** 二、项目名称:***自然**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年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冶勘汇宇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龙大道****号*-*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国土变更调查 服务范围:****年国土变更调查 服务要求: *、开展调查前期准备。 按照部、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高新区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及时领取和收集调查基础数据并展开分析。 及时领取部、省、*下发的相关调查基础数据,如正射影像、遥感监测图斑、专项监测项目发现的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年度用地管理信息、省级变化线索参考图层、增减挂钩及土地开发整理、三区三线新增耕地数据、卫片执法及专项督察等相关数据,及时开展检查比对分析。 *、补充备案用地管理信息。 将收集整理的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不动产登记、自然**确权登记、设施农用地审批等管理信息与自然**部下发的管理信息进行比对,掌握是否存在遗漏备案或备案信息错误的情况。存在备案信息不齐或错误的,通过原备案渠道进行补充调整备案信息。 *、调整完善调查界线。 收集整理民政部门各级行政界线、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区划代码调整情况。*域内界线、名称、代码等调整的,及时将调整方案报省厅,经自然**部批准后纳入变更调查成果。因撤乡并镇、村组合并等导致乡镇级、村级调查界线、名称、代码发生变化的,依据民政部门公布的文件及形成的相关成果及时调整完善调查界线等,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纳入变更调查成果。 *、补充提取土地利用变化图斑。 充分收集调查时点前后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通过比对省、*下发的变化线索参考图层,在国家已提取的调查图斑以及省下发的线索图斑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技术手段,通过遥感影像与上一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内业判读提取本年度建设用地、农用地等土地利用变化图斑。还应尽量补充提取变化图斑,补充提取的变化图斑经省级审核后纳入****年度国土变更工作。 *、制作外业调查电子底图。 将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以及变化线索信息、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管理信息、****年变更调查跟踪图斑、省级下发的须逐图斑核实数据以及地方自主提取变化图斑套合在影像上,制作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底图,用于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将外业调查底图导入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调查人员携带设备电脑实地逐图斑调绘,结果导入计算机建库。 *、逐图斑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化。 ****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国家、省和*有关“三调”和“统一时点更新”的《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特别注意**省三调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对*级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开展调查。 *、开展“天府调查云”外业举证。 利用省级统一搭建的“天府调查云”举证平台。在开展外业调查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方 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全省统一的举证平台。 *、严格耕地变化调查。 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占用(村民建房、农村道路、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及其他行为等建设占用);人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损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流出的;以及因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因素造成耕地损毁的,涉及耕地变化部分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在此次年度变更调查中严格核实,准确变更,并在图斑中增加耕地流出原因字段(非农化、非粮化、自然损毁等),建立耕地流出单独图层随变更调查成果一并单独提交。 ****年验收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项目新增的耕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后拆旧区复垦的耕地,临时用地占用、设施农业用地恢复的耕地。以及可恢复耕地的农用地已经恢复为耕地的,要符合变调查中新增耕地的认定标准,在此次变更中严格核实,准确变更,并在图斑中增加新增耕地来源(开发、整理、增减挂钩、复垦、恢复等)字段,建立新增耕地单独图层随变更调查成果一并单独提交。 **、细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 充分利用自然**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 ****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自然**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 **、补充调查权属界线变化。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性质变化、权属界线变化和权属单位名称变化。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坎系数。 将数据库中新增耕地图斑与全国国土调查时利用 DEM 制作的坡度图套合,按要求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由于工程等原因,造成耕地图斑合并、分割的,按要求更新耕地坡度级。土地整治项目区内耕地田坎系数测算方式,按照新增耕地实际上图面积更新新增耕地来源图斑田坎系数。 **、更新 ****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 按照统一的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先开展变化图斑变更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开展 ****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库更新工作,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确保更新数据库成果完全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 **、开展省*联合审查和成果质量评价。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行分阶段成果质量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州)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 **、配合开展国家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 通过省*联合核查的*级调查成果,由省级统一报自然**部进行国家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积极做好国家级核查意见的核实整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限期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开展相关检查,确保调查成果数据顺利录入国家级数据库。 **、分析汇总调查成果。 形成初步调查成果后即可开展汇总分析工作。*级成果在初始成果上报省上的同时报*局,再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成果,经*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确认后报省厅,再由省厅相关处室把关后汇总上报。 **、开展调查成果检查验收。 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区负责开展成果整理,汇总形**级调查成果并由*级进行预检。*(州)负责汇总整理形成*级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省厅将适时对**级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省级国土调查成果报自然**部接受国家级验收。 **、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的细化调查,开展城*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细化调查。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完成后,省厅将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并根据部要求组织全省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进行细化调查,按照《分类指南》开展城*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细化调查工作。 服务时间:按省自然**厅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洋、黄定飞、吴泽刚(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元(大写:肆仟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圣宴路中段*号科创园A区*号楼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评审情况表.xlsx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