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印山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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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5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景宁县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印山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城*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印山小区) 招标序号:景招A[****]***号 招标单位:*******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管楚楚****-******* 中标候选人:**亿明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少华证书号码:浙**************** 预中标价: 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壹万捌仟捌佰零贰元整(¥:********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公示时间:****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单位(盖章):*******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