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松县河塌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 标签:
81332832
zhongbiao
null
2023.10.31
null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中标公告:2023年宿松县河塌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名称
****年***河塌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GC-SS-****-***-*
招标人
***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黄先生 *** **** ****
最高限价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省***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临街南第*栋)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四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地址
**省******绿地蓝海*号楼***室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陈秀琴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
技术负责人
王瑶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皖公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地址
**省********山镇林庄村*幢*号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刘双双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技术负责人
余本海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地址
**省*********路***号怡和城*广场*#****室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杨圆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
技术负责人
刘玲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