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中标公告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巴斯箐下段防洪治理工程质疑回复02号
分享到: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巴斯箐下段防洪治理工程质疑回复02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3月14日发布中标公告: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巴斯箐下段防洪治理工程质疑回复02号。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大河巴斯箐下段防洪治理工程质疑回复**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关于“*******大河巴斯箐下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的质疑内容如下: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计取方式不合理,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按代理招标公告规定的下浮比例计取代理服务费,代理费计取基础应该是项目中标价格,不是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第二条本项目清单编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清单编制单位,支付金额为:*.****万元。招标清单编制委托单位不是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无义务支付该笔费用,应安照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且该约定不应侵害第三方权益。综上所述,请招标人及时修改不合理要求。上述两条完全是代理机构为谋私利设置的侵害投标人权益的招标条款,请予修改,否则发改部门投诉你单位随意设置不合法招标条款,导致你公司记录不良行为影响后续业务开展。” 质疑回复内容: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已经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已经明确为“中标人支付”;根据已经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和本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固定价,金额为:******.**元。 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清单编制费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本条不涉及到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且招标文件属于要约性质,是公开发布,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身情况来确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