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关于交通与水利工程监督抽检直接委托检测机构承担抽检服务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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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0月08日发布中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关于交通与水利工程监督抽检直接委托检测机构承担抽检服务的情况说明。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关于交通与水利工程监督抽检直接委托 检测机构承担抽检服务的情况说明 区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年度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及建设质量工作评价的通知》(闽水建设函〔****〕**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开展交通与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经区城乡交建中心****年第**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鉴于**水利科学研究院服务优、技术强、信誉好,为此决定继续与该服务机构签订检测服务合同。 特此说明。 **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