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二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 标签:
74627843
zhongbiao
null
2023.06.30
null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6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咸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二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当事人
公民
姓名
朱**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
住址
**省***坪坝营镇镇***村*组*号
职 ??业
-----
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违法事实及证据:****年*月**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州**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宣黔大队移交,当事人朱华松驾驶鄂QLV***号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该车从****出发,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朱**支付相应费用。其中,已有*名乘客使用微信支付当事人朱**车费**元。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朱**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其行为涉嫌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乘客询问笔录、朱**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州**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宣黔大队案件移送资料、微信转账记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
处理结果: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