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中标公告 > 长春-辽源卷板运输
分享到:
长春-辽源卷板运输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2月06日发布中标公告:长春-辽源卷板运输。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采购标题:**-**卷板运输 中标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李继华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价截至时间 ****-**-** **:** 物料信息 优先展示询单订阅命中行 采购总量: 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采购数量计量单位要求交货期备注 卷板*.********* **吨****-**-**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街****号中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 三、商务条款:每月**-**日乙方向甲方提报运输清单,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无签收单的清单不纳入审核范围),甲方按实际收到的乙方增值税发票金额后,于N+*月支付运输费用。 *、乙方不应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协定以外其他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一经甲方发现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必须与甲方所认定付款单位的名称一致。 *、由乙方代为垫付的吊装费等,凭:*)、发票开具单位的代收代付证明或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垫付明细证明,*)、开至甲方抬头的发票原件,在甲方收到这两项后向乙方结算。 *、乙方于每月月底将当月运输客户签收原件或传真复印件寄回甲方,否则不予结算。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货物的原值投保。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所有货物,甲方拥有全部货物的所有权。如乙方造成货物的损坏、灭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守秘,不得向外界透露乙方相关企业信息、业务范围、主要客户等信息。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守秘,不得将通过本业务获得的商业秘密事项、企业信息,如客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规格、供货数量等透露给第三方。 *、承运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如发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情节严重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在本运输协议履行期限内,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运输质量进行评估,对当月不能达到运输要求的,下月必须进行整改,若乙方连续两个月以上不能达到运输要求的,且整改措施无效,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运输协议,以甲方书面解除通知为准。 *、若乙方违反甲方公司劳动纪律、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对甲方生产,利益、声誉等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率。 四、技术条款:乙方确保将甲方货物准确、安全及时的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履行下述义务: *、乙方接到甲方的运输业务委托后,及时将车号报与甲方,并签署《运输委托合同》回传甲方。 *、乙方确保承运车辆证照齐全(***、***、养路费、保险金、上岗证、***等)全部拍照存档。 *、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挥装车,对货物逐一检查,对号入座,并在货物装车时绝对避免野蛮装卸,确保货物的完好无损,如司机在提货过程中发现货物已存在破损或变形等情况,应立刻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继续运输并在出库时做好记录工作,以便甲方与仓库认定责任。 *、无论是否有雨,货物必须均顶部加盖雨布、下部垫草垫,以确保货物在运输环节中不受任何损伤。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必须及时将有收货单位签字的收到甲方货物的签收单传真件以及原件送达甲方。 *、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运输委托后不能按时完成或者预计不能完成时应立刻主动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送达并且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或客户停产时间向乙方提出赔偿。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名称 属性 操作 暂无数据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 未公布 未公布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