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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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3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枞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SF*** 二、项目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新区**路****号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西院)D座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成交人履约良好,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俊、余小荣、方同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详见附件。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人社局大楼,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花苑二期门面*-*,联系电话:***********)。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镇人社局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苑二期门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