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球管及管件等第三批)(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 标签:
76267517
zhongbiao
null
2023.07.31
null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7月31日发布中标公告: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球管及管件等第三批)(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球管及管件等第三批)(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球管及管件等第三批)(二次) 项目编号 WH**CG****FW**** 招标人 名称 ***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省******无城镇滨**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曹璐璐****-*******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座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省***上**村北 投标报价 *******元 供货期 自该项目中标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施工进度分批采购,中标人自收到采购人货物订单 * 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境内)。 主要中标标的 K*球墨铸铁管DN***,品牌:**,规格型号:DN***,数量:*****米,单价:***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供水集团****年度供水工程球墨铸铁管合格供应商中标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名称:***城乡一体化供水高沟区域供水工程球管及管件等采购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名称:**水务工程公司****年球墨铸铁管合格供应商,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富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省******无城镇金河小区 * 期 * 号楼 *、*号门面 投标报价 *******.*元 供货期 自该项目中标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施工进度分批采购,中标人自收到采购人货物订单 * 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境内)。 主要中标标的 K*球墨铸铁管DN***,品牌:穆松桥,规格型号:DN***,数量:*****米,单价:***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公共**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