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主城区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及智能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 标签:
91023050
zhongbiao
null
2024.04.24
null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4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安徽省宁国市主城区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及智能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主***政照明节能改造及智能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 二、项目名称:**省***主***政照明节能改造及智能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汉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省***高新区明珠大道***号星梦园F*栋C座*层 中标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主***政照明节能改造及智能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 服务范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现有照明设备及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搭建智能照明管理平台,实现全*路灯一张网。主要包含内容为: (*)对*****现管辖(主要包括**大道、***路、津河路等道路路灯光源约*****盏)进行节能改造,*政道路路灯安装路灯单灯控制器,所有照明相关配电柜(约***台)安装终端集中控制器及智能照明管理平台搭建。 (*)对现管辖的道路路灯(主要包括**大道、***路、津河路等道路路灯光源约*****盏),***住建局管辖范围内的公园景观灯、楼宇亮化、背街小巷路灯、路灯专变及智能管理平台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具体灯具数量及路段以实际发生为准)。 (*)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及配电柜进行编号,并贴装编号标签,并附报修二维码。 (*)对***住建局管辖的**台路灯专变每年保养一次(内部元器件的维修保养)。 (*)本项目改造路灯的电费由业主单位支付,每年由第三方机构核算节电收益,中标方与政府进行节电收益分享。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中要求。 服务时间:**年*个月(其中建设期为*个月,运营服务期为**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琦蓓、乌永保、姚志、吴军福、刘辉、项萍、费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路**号、**省******苑B-****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省*********路**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苑B-****室 邮箱:*********** 联系方式: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刘女士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