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需求公示(2023-JQ05-F1150)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5日 | 标签:
308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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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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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06月25日发布招标预告: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需求公示(2023-JQ05-F1150)。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需求公示 (****-JQ**-F****) 我部就在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需求公示,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JQ**-F****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四、项目预算:***万元 五、商务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空气净化系统方面的承建、维护、维修等相关内容。 *.提供国家机构或具备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机电设备和电子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七、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九、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 联 系 人:冯助理 电 话:***-********,*********** 传 真:***-******** 地 址:********路***号*号门采购室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