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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煤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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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煤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 标签:
4047846
yugao
;北京市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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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3月14日发布招标预告:取暖煤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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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意见反馈情况表 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原技术参数要求 建议技术参数 原因 * 技术指标 块煤,颗粒度要求不超过**mm,低位发热量(收到基)≥****千卡/千克,干燥基灰份≤**%,固定碳大于**%,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全水份≤**%,干燥基全硫≤*%,焦渣特征≤*。 * 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或汽车运输,所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铁路取送车费)。乙方采用汽车运输时,要遵守《中国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若因违反法规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赔偿甲方损失,所需经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采用铁路运输时,若因乙方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火车滞留,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质量验收 *.乙方在供货前,应对煤炭的产地、品种、数量、质量(质量检验要求为国家认证的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将相关证明、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每批煤到达甲方煤场后,甲、乙双方代表首先对煤炭的煤种、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当煤炭整批次或全部到货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多重采样的方式(在煤炭存放堆任意取**个点,每个点分别取上中下*层),共同采取煤炭若干子样,将所取子样进行充分混合后,共取*份煤样,分装在塑料袋或塑料桶内,共同确认密封。其中*份由甲、乙双方分别将煤样邮寄或送至*家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报告自己留存(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双方各自了解煤炭的质量);*份煤样留存于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此煤样用于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后复检材料;*份在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下邮寄或送至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采信结果以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单位检验报告为准。如检验结果未达到专用条款第一条主要技术要求,执行扣煤条款。 *.如甲、乙双方对检验报告有异议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复检。复检时,在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下,将留存的煤样邮寄或送至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单位,检测出的结果即为双方认定的最终结果。如送检样品中有检测不合格的,则此批次产品不合格,甲方可拒收或执行扣煤条款。 *.在复检报告达到合同要求标准时,复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一方负责承担;在复检报告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时,复检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签订合同时,煤种和煤炭质量技术指标为强制执行指标。经双方送样检验,指标有一项或多项达不到煤炭购销合同所规定的煤炭质量指标时,甲方可拒收或按照通用条款第*.*条执行。 *.入库第一批次煤炭验收合格后,后续的批次也应是同产地、同矿井、同煤层,如乙方需进行调整产地、矿井、煤层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 扣煤条款 *.低位发热量在****千卡/千克以上按照合同金额结算;低位发热量在****-****千卡/千克之间,按公式:{该批到煤吨数×*.*×〔*-(实测低位发热量/****)〕}进行扣煤;低位发热量在****千卡/千克以下的为不合格产品,不予结算,由乙方负责退换,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全水分不大于**%按照合同金额结算;全水分大于**%的煤炭,对超出合同要求的水分按照超出百分比进行扣煤。煤炭数量×(实测水分-约定水分)=应扣数量 *.全硫分不大于*%按照合同金额结算;全硫在*%至*%(含)时,对超出合同要求的全硫按照超出百分比的**倍进行扣煤。煤炭数量×(实测硫分-约定硫分)×**=应扣数量 全硫在*%以上的为不合格产品,不予结算,由乙方负责退换,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固定碳大于**%按照合同金额结算;固定碳小于**%时,对小于合同要求的固定碳按照超出百分比进行扣煤。煤炭数量×(约定固定碳-实测固定碳)=应扣数量 *.灰分小于**%按照合同金额结算;灰分大于**%时,对超出合同要求的灰分按照超出百分比进行扣煤。煤炭数量×(实测灰分-约定灰分)=应扣数量 *.挥发分**%(含)-**%(含)按照合同金额结算;挥发分低于**%范围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按照百分比进行扣煤。煤炭数量×(约定挥发分(**%)-实测挥发分)=应扣数量 *.焦渣特性≤*按照合同金额结算;焦渣特性在*-*的煤炭为不合格产品,每吨单价扣款**元人民币。焦渣特性在*-*的煤炭为不合格产品,不予结算,由乙方负责退换,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 数量验收 汽车运输要求必须过磅检斤验收数量,铁路运输要求在甲方驻地采用轨道衡进行验收。在过磅检斤过程中需全程视频录像。过磅检斤验收完成后双方代表在数量验收材料上进行签字,轨道衡过磅检斤原始凭证及全程视频录像作为数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汽车运输要求必须过磅检斤验收数量,若甲方无法过磅检斤,则由甲方在甲方营区附近选择汽车地磅进行数量检测,在过磅检斤过程中需全程视频录像。若任何一方对检测数量存在异议可共同在甲方驻地选择一家拥有汽车地磅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出的结果即为双方认定的最终结果。初次数量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进行复检,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复检一方承担。 *.铁路运输要求使用甲方煤场轨道衡验收,供煤方若对检测出的数据有异议,可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方的动态轨道衡称重通道计量器进行校验,如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校验费由供煤方提供,如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我方进行校正并承担校验费,若轨道衡发生故障无法使用,则采用以下数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检尺量方:每批煤炭到货后,采取检尺量方的方式测量每节车皮的体积,检尺量方由双方业务人员参加,在甲乙双方代表的监督下,由甲方各煤炭使用代表轮流负责进行,从每节车皮内侧顶部向下至车皮内煤炭上方,量出**个点,取平均值进行核算,如乙方不能按时到场,甲方所验结果乙方必须予以认可。 *.* 煤炭密度计算,按实际测量计算,主要采取【密度=质量/体积】的公式计算供煤的密度:煤炭到货后随机抽查一批或抽查多批,随机抽取一节车皮煤炭(由乙方代表抽签决定抽取车皮),卸车(将煤炭卸在塑料布上,以保证密度计算的准确度)分装至翻斗车进行整车测重,然后结合该车皮检尺测量数据所得的体积计算出煤炭的密度; *.* 每批煤炭到货后,按照煤炭存放划分场地进行存放(为保证煤炭质量验收不产生矛盾,乙方所供的煤炭进行分离存放,不可混存)。 *.* 乙方应提供车皮号及铁路货运凭证。煤炭经轨道衡或检尺量方等约定方式实际测算得出的数量与车皮实际载重量(铁路货运凭证载重量)进行对比(单车皮进行对比),以数值小者为采信重量。 *.* 煤炭数量在实际供货中,要求供货数量达到合同数额±*%以内,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约定数额;若供货数量超出合同数额,甲方有权对超出的部分拒收及拒绝付款。凡到货煤炭吨位不足,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不足部分结算时,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数量中扣除后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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