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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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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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招标预告:青秀区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青秀区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青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青秀区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NZC****-G*-******-JGJD )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采购需求、评审办法)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年**月**日**时**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招标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人:宾胜全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号**绿地中心*号楼*楼***室 附: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G 招标文件- **.**.doc 初稿.doc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