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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3 13:56:00 作者: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报名事宜。
报名截止
采购业主 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加入日期 2019年05月23日
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9日

正文内容

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9号;

3、招标范围:可单独投标公司运输服务,也可上述两项一起进行投标;

4、投标企业范围:注册地及办公地均在哈尔滨市市内的运输公司可进行投标;

5、合同期限:合同为1年期限。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2、能够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现场调研: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16:30分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仅接受邮件报名,邮件标题为:公司名称+投标内容(例:XXX公司+运输服务)。邮件内容需注明投标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附件中上传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面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邮箱:rx201476@163.com

3、投标报名截止后,我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合格的报名企业统一于2019年5月30日进行本项目的实地现场调研,请报名企业联系人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四、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1、文件递交时限:自实地现场调研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截止2019年5月29日16:30分,逾期未送达者视为放弃投标;

2、递交地点及联系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授权书递交至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9号/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办公室,联系人:汤女士。

3、投标文件要求:企业需自行拟定加盖公章(首页、首次报价页、资质证明页)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涵盖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服务范围;

2)企业简介;

3)首次报价;

4)项目实施方案;

5)企业主要业绩及案例说明;

6)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五、投标评审及相关事宜:

1、被评审企业资格:通过投标文件审核的企业;

2、此项目分实地调研评审及公开招投标会解答评审两部分;

3、公开招投标会解答评审需企业自行准备答辩PPT等相关材料;

4、公开招投标会需进行二次报价;

5、根据评标小组评分确定中标企业;

6、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招标信息发布费用;

六、项目服务要求:

1、 运输流程

双方均确认,在有效期内,托运方在需要进行货物托运前,将通过向承运方发送托运清单的方式将托运货物的具体信息发送给承运方,托运清单中将明确单次托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运输方式、捆扎及装卸特殊要求、运输目的地、最迟到货时间、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承运方接到托运方的托运清单后,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托运单的要求组织货物运输,确保及时、安全的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取得货物接收人出具的签收单。

承运方收到货物接收人出具并签署的货物签收单原件视为承运方如约完成货物运输的唯一标志。

2、运输方式

   托运方可在托运单中指定运输方式,如托运方未指定运输方式的,承运方应就运输方式向托运方征求意见,托运方无意见的,承运方应采取符合托运标的运输特性的方式进行运输。

3、 货物起运地及目的地

 除非托运方另有书面要求,否则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起运地点均为托运方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9号的公司内。

货物运输目的地将按照托运清单的内容执行,运输途中托运方变更目的地的,则按照变更后的要求执行。

货物接收方签署货物签收单之前,货物均属于运输在途期间。

4、 货物包装

货物将由托运方负责包装,承运方进行捆扎。如承运方将货物从起运地转至运输工具前,如托运方已对货物进行包装的,则承运方有义务确认该包装是否符合托运清单的要求,如不符合的应由承运方进行重新包装后发货。货物离开起运地的,承运方将对货物包装符合运输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托运方委托承运方对货物包装的,承运方应结合货物特性及其运输的条件采取必要且合理的包装及捆扎方式,确保货物不会因包装及捆扎原因导致损坏,该种损坏包括因物理碰撞、液体浸泡、化学腐蚀等原因导致。

5、 货物的送达交接

  承运方依照托运清单的约定将货物送达货物接收方后,应负责实施卸货,卸货过程中必须的设备及人员由承运方自行组织。卸货完成后,承运方应配合货物接收方对货物进行初验,核对货物数量及包装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要求货物接收方按照托运方提供的格式签署签收单,并即刻通过电子方式将签收单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回托运方。

承运方按照托运方提供的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无法找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无理由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托运方要求予以处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如托运方要求等待接收的,则承运方负责提供不超过5日的保管及临时仓储,超过5日后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且托运方要求继续保管的,则超期部分的保管费用由托运方承担,如托运方要求带货物返回的,则返回费用由托运方承担。

如货物接收方拒收货物系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的,则承运方负担全部保管、仓储及返回费用。

6、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承运方须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无灭失及损坏情况。如存在承运方将货物委托其他运输人运输情况的,承运方应对其他运输人的运输质量及安全对托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货物装运前,承运方对货物与托运单内容不一致的,有权要求托运方更改托运清单。承运方在货物转运前未更改托运清单的,视为承运方已确认货物符合托运清单内容。

承运方自行对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设备及人员的安全负责,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导致运输设备及人员风险及损失均由承运方负责。

7、 货物在途风险

自货物转移至其最先接触的由承运方提供的运输工具时起,货物的灭失及损坏风险转移至承运方,自货物自运输工具上转移托运清单指定的接收方现场并卸货完毕时,承运方承担的在途风险解除。

8、 保险

 承运方应针对货物可能发生的灭失及损毁投保必要商业责任保险,以尽可能的降低货物在途风险,并将保险单据复印件提交托运方备案。承运方应为其提供的运输工具及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责任保险。托运方为货物办理投保不作为承运方实施运输并承担前述保险义务的前提条件。

9、 托运变更

   货物起运前,托运方可以随时调整或解除托运清单内容,且无需额外支付成本;货物起运后,托运方仍有权根据情势变更对托运清单中的内容进行调整,承运方接到托运方的变更通知后,应立即按照变更内容实施运输调整,确保按照托运方的要求完成运输,但托运方应承担因其调整托运清单内容给承运方带来的额外的合理成本支出。

10、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承运方按照本合同及托运清单的规定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b)因承运方未能如约完成本合同及托运清单要求的运输工作时,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降低乃至拒绝支付运输费用,并要求承运方赔偿损失;

c)托运方有权在合同期内与其他单位就货物运输形成合同关系。

(2)托运方的义务

a)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托运方应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及其他依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托运方承担的费用。

11、  承运方的赔偿责任

 (1) 货物于运输在途期间损毁的,承运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托运方全部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货物接收人向托运方主张的损失。

(2) 因承运方原因导致货物送达后无法取得货物接收人的签收文件或其出具的签收文件不符合格式要求,并进而导致托运方损失的,承运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托运方的保险机构是否已就货物损毁向托运方进行赔偿不能作为减轻承运方赔偿责任的依据。

12、  违约责任

 承运方未按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的,每延迟一天,承担结算运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承运方未按规定时间将电子版签收传回托运方的,每延迟一天,承担结算运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3、  付款方式

    托运方付费用根据承运方结算周期内公开施行的收费标准和托运方实际发生的业务计算,持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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