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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3018)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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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 WGC*******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WGC******* 宗地总面积: *.******公顷 宗地坐落: ******科技产业园**园区**路西侧 年限: **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null 成交价: ***万元 受让人: ***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备注: 其它事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日内交地。由***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为*****万元。 *.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生产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以构筑物为主的工业项目、新型产业用地除外)。 *.有关产业、环保、规划要求,供地后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跟踪落实。 *.根据**省自然**厅文件(粤自然资利用发〔****〕*号)规定,非经营性用地或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公开供应。 **.根据《**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号)规定“工业用地最长年限为**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竞得企业可根据企业需求,在竞得地块之日起五天内向自然**部门提出弹性出让申请。 **.根据***发展和改革局意见:该用地拟引进项目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项目,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宗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建筑系数≥建筑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以上。同时,投资强度增加**%以上即***万元/亩以上,【根据《***工业园区产业招商准入标准(试行)》(湛工信函〔****〕***号),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 **.土地竞得者需确保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宗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建筑系数≥建筑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以上。***政府在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组织考核,如不能完成上述指标的,需按片区工业用地同时段均价**万元/亩的价格补齐***政府。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确保土地竞得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要求。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意见:该地块范围西北侧与我区划定及公示的**河岭北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线有重合部分约****平方米,建议项目单位规划项目用地时参照相关要求,确保后续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避开河道管理范围,否则土地竞得者承担不能使用相关土地、不能取得环评意见、逾期开(竣)工等责任。详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征求******科技产业园**园区**路西侧*****.**平方米用地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 **.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储备分中心负担。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然**局 单位地址:******军民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自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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