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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沙河口区红凌路150号2单元5层2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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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红凌路***号*单元*层*号房屋(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内外部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注:该拍卖标的房屋物业费欠费,水、电、采暖费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 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相关信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数倍)。 看样咨询电话:张先生,***********(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五、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委托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有意向申请贷款的竞买人请于拍卖开始前一周向银行申请贷款,确认是否有资格贷款。确认办理贷款的竞买人,在成交之后七日内向法院提供银行拟发放贷款证明,拍卖余款在成交之后二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申请贷款的竞买人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光支行;账号:*******************)。 八、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联系人:程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街**号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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