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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硚口区百姓之春21栋1单元10层4室的房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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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硚口区百姓之春**栋*单元**层*室的房产(变卖)的公告 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 贷款咨询服务:***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贷款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喻经理 **省***硚口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硚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户名:***硚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硚口区百姓之春**栋*单元**层*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武房权证硚字第**********号,建筑面积:**.**㎡】。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变卖预缴款:******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委托司辅机构***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喻经理)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竞买人及家庭成员需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当日向本院提交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经本院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且拍卖成交的,该拍卖行为无效,买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硚口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水厂路支行,账 号:*******************),缴款时请备注本案案号:(****)鄂****执恢**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省***硚口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喻经理 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省***硚口区**四路***号 ***硚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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