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南街颐和城府花园22号楼1单元109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 标签:
159604608
paimaichurang
;金凤区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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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关于**回族自治区******通达南街颐和城府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kr*f*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回族自治区******通达南街颐和城府花园**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注意事项: *、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对拍卖标的的描述主要依据**方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最终房屋建筑面积以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截图和测量报告为准,房屋建筑面积与《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描述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信息表中对标的情况的介绍仅供参考,本院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及权利保证,公告中所提供的标的照片及视频资料仅供参考,标的中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有意者请事先实地勘查标的的实物现状及瑕疵情况,未看样而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造成的各项损失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涉案房屋(评估时房屋空置),在房屋成交后,可能存在当事人拒绝腾退及强制腾退时间不确定等风险,请竞买人慎重考虑谨慎购买,若参与竞买上述风险自行承担。另因腾房时间不确定及其他因素影响,导致买受人可能存在租房支出及其他开支费用,此费用自行承担法院不予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