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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玫瑰苑72栋1单元2-3层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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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及组织看样。 咨询服务:本拍品由***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喻经理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始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省******玫瑰苑**栋*单元*-*层*室(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房屋所有权证号: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总层/所在楼层:*/*-*。 二、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上午*时始至****年*月**日下午**时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具有购房资格,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必要时可致电本*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无购房资格的,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的,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自行考虑自身的实际经济能力能否承受案涉标的物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其他诉讼风险,审慎竞买。 法院暂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辅助腾退事宜,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包腾房承诺。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另行追偿。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应提出书面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待定。依法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人并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民意四路支行,账号:*******************)。 *、买受人应自行考虑因个人贷款原因不能按期交纳拍卖尾款可能承受的法律后果。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省******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余法官)。 标的物咨询电话: ***-********、***********喻经理(***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江振路特*号。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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