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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412弄6号公有使用权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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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淮海中路****弄*号公有使用权房 租用公房凭证编号:徐**字******号;租赁户名:李某;房屋地址:淮海中路第四小区****/*弄;租赁部分:三层东北间面积:**.*平方米(附壁橱壹只);假四层前间面积:**.*平方米;假四层后间面积:*.*平方米;三层大卫生间、假四层晒台面积未记载;附属设备:马桶、面盆、浴缸各壹只;发证类型:转让;文号:******置外**号;起租日期:****年*月*日;附注:(****)**置外**号文从****.*.*.起置换,户口报:李某、胡某某共贰人。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具有受让资格(详见附件《***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特殊说明相关条款),必要时可致电标的物公有住房出租人(徐房集团,咨询电话:***-********转***)具体咨询相关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本*无受让资格的,视为悔拍,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竞买人虚构受让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须按照以下步骤,自行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及时至公有住房出租人处按其要求将违章建筑进行整改,通过验收后,公有住房出租人出具《***共有住房差价换房征询表》,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买受人持《***共有住房差价换房征询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至拍卖标的所属******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及***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申请查询本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拥有住房(包括住房产权和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信息,确认具备受让资格,并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交《差价换房确认书》,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买受人持《差价换房确认书》及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至公有住房出租人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承租人变更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 以上步骤顺序不可更换,如因买受人不符合受让资格,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拍卖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的费用、承租权无法转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故竞买人须于参加竞买前至相关部门仔细了解本人是否符合受让资格; *、拍卖标的现有*个户籍登记信息。承租权转移后,买受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及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标的所属户籍登记部门,依据国家及本*有关政策办理申请原有户籍迁出手续。买受人须于竞买前至有关部门仔细询问是否符合户籍迁出条件。 *、承租权转移手续完成后,买受人如需再次转让的,以相关政策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于竞买前自行至有关部门仔细询问。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承租权能否再次转让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标的物有人使用,占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自行搬离,如占用人未搬离的,法院负责清场。 *、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具有受让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标的物公有住房出租人具体咨询相关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本*无受让资格的,视为悔拍,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竞买人虚构受让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账户((账号:*******************;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开户名:***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自行至公有住房出租人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承租人变更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承租人变更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如有),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承租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承租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承租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款项。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 张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长阳路****号一楼 举报监督电话:***-********-***** 法官电话:***-********-*****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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