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怡安小区七号楼二单元二零一室房屋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分享到: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怡安小区七号楼二单元二零一室房屋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关于****怡安小区七号楼二单元二零一室房屋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名称 ****怡安小区七号楼二单元二零一室房屋 权利人 葛明明 不动产证号 黑(****)****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平方米 案号 (****)黑****执恢**号 坐落 ***省*******桃东街学府大厦*号楼S-**房产 所在楼层 *层(共*层) 建筑面积 **.** 用途 商业 性质 *场化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 情况 税费负担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财产处置参考 价确定方式 评估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增加幅度 ****.**元 备注 详见评估报告 二、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竞买成功后,依法应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相关(各区分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据的凭据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在**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买受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涉案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账号:*******************),缴款时必须注明执行案号(全称)、拍卖标的物信息(小区名称加房号),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时通知本院,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买受人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省**********街***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两日内电话向本院申请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申请电话:***********。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买受人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省**********街***号)领取。 *、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承办法官或助理将制作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买受人和房产登记机关,完成过户手续。 四、拍卖成交后情况特别说明: 对于拍卖标的物为住宅类房产时,需作如下特别说明: 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房产所在地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须前往********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街***号)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五个工作日以**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竞买人可先行实地考察,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交纳拍卖款项外,还需另行缴纳因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由原产权人承担、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八、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街***号, ****人民法院执行局收,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 标的物拍卖咨询电话:*********** 王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