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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弄2号2006、2007、2008室的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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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江 苏 省 如 皋 * 人 民 法 院 变卖公告 (****)苏****执****号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现公告如下: 一、网络司法变卖平台: 司法变卖平台网站: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 二、变卖标的: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其中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为浦**********,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为浦**********,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为浦**********,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均为办公楼,房屋用途均为办公,房屋结构均为钢混。竣工日期为****年,所有权来源为买卖。总层数为**层,本次变卖所在层数为**层。 土地宗地号为****金桥出口加工区**街坊*丘,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宗地(丘)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上述不动产有抵押,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一并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登记证明号为浦************。 特别提醒: *.本次变卖不包含标的物房屋内外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家电什物及可移动物品。 *. 位于*******浙桥路***弄*号****、****、****室的不动产目前被打通合并使用,具体以原房屋设计、登记图为准,请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原宗地图。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整体变卖,本院不负责恢复原状。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过户时如需测绘、分割、砌墙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 该变卖标的目前由被执行人占用,变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书面承诺将自行在房屋成交后的**日内腾空房屋,本院将在买受人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日内进行交付。占用人迁出后遗留的物品由买受人自行清理,本院按迁出后的现状交付买受人。 *.该标的如存在工商注册信息,有关工商信息的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关于司法变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变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地区司法变卖房产已纳入限购,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变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房地产贸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或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司法变卖不动产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变卖房产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变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变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于变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按照变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待相关部门审查完成并确认竞买资格后再缴纳尾款(但缴款时间不得超过****年*月**日)。如买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确认完成前缴纳尾款的不予确认。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出具成交裁定书。 *.特别提示: (*)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出具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买受人于变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出具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如无特殊说明,变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变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本院概不负责。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系统中提示的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竞买人必须交齐变卖起拍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日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可向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变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农润法拍统一安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该公司另外可以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与主拍法院无关。 四、网络司法变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变卖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无法办理权属更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水、电、煤气等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缴纳的在变卖成交之前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的欠费(不含物业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上述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交费之日起七日内凭发票向本院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起拍价款(含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起拍价款在**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起拍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尾款在变卖成交后*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户名:***人民法院,账号:************************), 也可以持银联卡至***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变卖未成交的 ,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变卖咨询电话:***-*******(**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海燕) 贷款咨询电话:***********(**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陆元平) E拍贷:****农村商业银行 陈莉 *********** 或 中国银行 杨梦月 *********** 网络变卖平台客服热线:********** 网址:http://sf.taobao.com/****/** 二O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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