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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平舆县房权证字第2014221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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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公告标题: ***人民法院 关于 ***商业街东段北侧临街商住楼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槐树街中段西侧两处门面房,***房权证字第********号,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钢混结构,入户卷闸门,塑钢窗,室内铺设地板砖,水电齐全,土地为出让用地,出让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不动产有租赁合同,评估价值不包括租赁户投入的装修部分的价值。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有租赁),有意竞买者请现场查看拍品,竞拍成功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如果拍卖成交,本标的物将有买受人自行接收。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因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本次拍卖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被执行人拒不缴纳或下落不明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经审查从执行款扣除退还买受人;*,买受人(承受人)应当承担的税费,由其向税务管理部门自行申报缴纳;*,税费金额以变卖成交(以物抵债)后税务管理部门最终计算金额为准;*,本案拍卖款分配顺序为:(*)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本次拍卖被执行人应交税费;(*)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个工作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手机:***********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省***东皇大道***号 **省***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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