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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群升置业有限公司、建瓯市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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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群升置业有限公司、***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群升置业有限公司
***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省***人民法院根据丁德涵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闽****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群升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群升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群升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负责群升公司的重整工作;于****年*月**日作出[(****)闽****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和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负责和成公司的重整工作。为保障重整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群升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群升公司基本情况
群升公司设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路中环广场,法定代表人为游恩和,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
群升公司主要是为了开发中环广场项目而设立,该项目位于******路,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容积率为*.**,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公寓式酒店、商业综合体三种业态,住宅部分约*万平方米,已交房,且基本售罄;公寓式酒店部分约为*万平方米,未售,主体已修至**层;商业部分约*万平方米,基本未售,主要为处于烂尾状态的商业综合体。根据***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中环广场、中环山水”问题楼盘处置有关问题的纪要》为支持问题楼盘拯救工作,对中环广场A*地块在总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不变前提下,商业建设占比调整为不高于**%建设。
(二)和成公司基本情况
和成公司设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路中环广场,法定代表人为游恩和,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和成公司主要是为了开发中环山水项目而设立,该项目位于******路,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容积率为*.**,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为住宅。该项目共规划*栋高层住宅(其中*栋处于烂尾状态,*栋尚未开始修建),**栋低层住宅(其中*栋处于烂尾状态,**栋尚未开始修建)。已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中,已售面积合计约*.*万平方米。
(三)债权债务情况
和成公司、群升公司的债权人累计申报债权金额共计**********元(其中,税收债权*笔,申报金额********.**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笔,申报金额*********.**元;其他类优先权债权*笔,申报金额******元;共益债务*笔,申报金额********元;普通债权***笔,申报金额**********.**元;建设工程债权**笔,申报金额*********.*元;消费型购房户债权***笔,申报金额********.**元)。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并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审核无异议债权共计***笔,合计金额**********.**元(其中,税收债权*笔,审核认定金额********.**元;有财产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债权**笔,审核认定金额*********.**元,其中认定优先权金额*********.**元;共益债务*笔,审核认定金额********元;普通债权***笔,审核认定金额**********.**元;消费型购房户债权***笔,审核认定金额********.*元)。剩余部分债权尚在异议、复议审查或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此外,和成公司管理人、群升公司管理人依法查明并公司职工债权**笔,总金额********.**元,其中职工优先债权*******.**元,职工普通债权*******.**元。
(四)评估审计情况
根据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对群升、和成两项目资产以****年**月**日为基准日,总评估值约【***,***,***】元及银行账户货币资金*******.**元。如在清算状态下,该资产以烂尾现状进行清算,群升公司、合成公司清算变现率分别为**.**%和**.**%,即清算状态下群升公司、和成公司的资产变现值约为【***,***,*** 】元,银行账户货币资金*,***,***.**元。上述资产评估未考虑《土地出让合同》中设置的附属条件建设,根据***人民政府的要求,群升公司、和成公司破产工作必须保障《土地出让合同》相应附随条件的成立和继续履行,即该项目重整方按约继续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中关于保障房建设、二中操场建设、黄华山道路建设约定的必须完成的建设要求,对于土地使用条件无法满足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事项依法依规处理。
(五)重整情况
因群升公司、和成公司存在高度的关联性且账务严重混同,管理人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将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闽****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群升置业有限公司与***和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管理人于****年*月*日对外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由**飞强置业有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万元,管理人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飞强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人民法院。后经过第一轮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经协商后再次表决,最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裁定批准***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群升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补充草案。
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因投资人至今未按约履行重整计划。故管理人拟对外继续招募新的重整投资人。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无执行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群升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报名地点:******浦上大道***号***万达广场A*写字楼**楼,联系人:黄**,联系电话:***********。
意向投资人应于****年*月**日**点前直接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报名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产及业绩简介;
*.公司法人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还需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位、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以上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征信证明;
*.关于愿意参与群升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信息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小写:**万元)。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该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未按规定缴纳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资格。
意向投资保证金请缴存至管理人的如下账户:
户名:***群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支行
账号:******************
(四)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对群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五)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框架》,并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束后,决定投资本项目的,应围绕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框架》或表明愿意接受原重整计划内容,意向投资人应于****年*月**日**点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框架》,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壹仟万元整(小写:****万元)。未按规定缴纳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对本项目的投资资格。
同时,投资人应在**资产平台进行公开竞标,本案的最低投资金额以在**资产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具体竞价时间、起拍价以平台公布为准。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束后,决定不投资本项目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决定终止投资事项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六)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结合自身的尽职调查、商业判断、法律风险评估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按时向清算组提交 《重整投资方案》,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人重整需投入的资金包括偿债资金、保证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营运资金及其获得的权益;投资金额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条件;建设施工方案或重整后的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执行担保方式;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承担等有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等。《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清算组联系人。
*.《重整投资方案》中涉及投资人资金保障和来源内容,需提供相关银行流水、业务合同/协议、对账函/结算单、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原重整投资方案已经人民法院裁定通过,投资人可承继原方案继续执行(具体原重整方案可联系管理人获取);或自行制定投资方案,后管理人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并重整方案进行表决程序并满足表决通过条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四、意向投资人的遴选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框架》后,管理人将择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遴选工作。遴选小组将按照出价、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方案是否能维持企业的运营价值且能保障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并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择优选择最优重整投资人,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后,报人民法院或债权人委员会审议确定。
被遴选上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承诺函,并将根据投资协议的内容,依法参与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工作。已缴纳的意向投资保证金将转化为部分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价款。若被遴选上的意向投资人,由于其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投资,则其已缴纳的意向投资保证金将被管理人予以没收。
未被遴选上的意向投资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意向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任何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投资报名书及《重整投资方案》,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特此公告。
***群升置业有限公司
***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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