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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法院关于沧州恒兴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在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812959股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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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标的物信息 **恒兴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股权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 特别提示: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竞买条件,竞买人不符合股权条件者,请勿参拍,否则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意向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要求 股权变更应当由相关部门批准,买受人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批准手续。买受人取得批准手续的,人民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且成交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得相关部门股权变更批准手续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其他网拍辅助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好拍)。 五、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六、特别提示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变更时的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未咨询及实地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认可,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款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变更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相关手续,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变更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及账户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平台将冻结竞买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在****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本人(本单位)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法院电话:***********(赵法官) 监督电话:****-******* 此公告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京东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公拍网、工行融e购、**产权交易所。 **省***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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