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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红日药业”(股票代码:300026)股票3500000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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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 *日**时至****年 ** 月 *日**时(延时的除外)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红日药业”(股票代码:******,股票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股股票。
展示价:********元。(该价格系展示价格,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的**%)
起拍价:实际起拍价为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每股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股)乘以**%。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注意事项:*、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日前**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元每股)乘以总股数(*******股)乘以**%,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格将在起拍日****年**月 *日 **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上述标的整体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股票划拨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未明确缴款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股票划拨过户需要买受人到证券公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产生的一切差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特别提示:*、本次拍卖股票系登记为无限售流通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价值受*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并自行向上*公司咨询,了解所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股权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内容),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股票购买及转让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及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并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成为该上*公司股东,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竞买人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等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日**时止,接受咨询,不安排看样,咨询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调查了解上述标的,未进行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具体股票情况及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因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税费,因被执行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法缴纳,应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申请本院从拍卖款中进行返还。
*.股票相关信息请自行查看该股票公告信息、深交所相关信息等。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的*日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青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新围堤道*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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