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法院关于简阳市简城镇红建路南段2-1栋16楼2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159757530
paimaichurang
;四川省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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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公 告
(****)川****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简城镇红建**段*-*栋**楼*号房屋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实际勘查位置为:华兴街**号(罄和家园)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监证*********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刘某某、赵某某(****)川****执恢****号
规划用途
成套住宅
面积(㎡)
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平方米
所在楼层及总楼层
第**层/总**层
户型
*室*厅*厨*卫
优先购买权人
无
情况说明
*、本次拍卖不包含全部个人物品、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仅包 含标的物内部固定装修,图片仅为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
*、拍卖成交之日前,标的所欠物业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资产所产生的物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该标的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现在为被执行家人自住,已承诺配合腾退。***人民法院已于****年**月**日张贴执行公告。
限购政策
司法拍卖的***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网询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网询,上述财产网询平均价为**.****万元,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管理等欠费依法各自承担。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