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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86-96号6幢部分房屋8年租赁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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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标的名称 ******德胜路**-**号*幢部分房屋*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ZL****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出租底价 *******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省,***,***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是 联系人 陈小姐 林先生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香樟街*号泛海国际A座**、**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德胜路**-**号*幢部分房屋 坐落位置 ******德胜路**-**号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不动产权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房屋用途 工业用地/非住宅 不动产分类 工业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无 使用现状 出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是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房屋位于德胜路**-**号*幢一楼及二楼,目前为出租状态,本次租赁面积约为****㎡,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租赁房屋其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财政局下发的杭政财资[****]*号文件,***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财政局同意将租赁房屋无偿划转至****级机关汽车修理服务中心,后****级机关汽车修理服务中心转企改制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出租方据此公开招租。截至信息披露日,相关产权证信息尚未变更或办理。 *、租赁房屋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产结构、设施设备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 *、目前房屋状态为出租,原租赁合同至****年**月**日止。 *、目前该房屋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元/年 出租面积(㎡) **** 租赁期 *年,自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年整。 起租日 实际交付之日 免租期 无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租赁期限内,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的**%计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水费、物业费、电费、通讯、卫生保洁等经营或社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用途要求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有关消防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场所不得产生声、光、水、电、气等环境污染,不得经营会所、殡葬、化工(油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金属加工制作、快递物流、等影响周边日常生活及***消防、卫生、环境等职能部门限制或禁止的业态,其余业态经行政部门审批后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根据浙(****)***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载明,该房屋用途为工业用地/非住宅,附记规划用途为修理车间和办公用房。承租方在该租赁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时、正确了解工业用地上房屋的使用政策,并取得经营所需的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出租方对本次租赁的业态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明确知悉并接受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性质、产权情况等限制条件。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将自行向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工商、住建、安全、消防、环保、改造装修等证照审批、办理事宜。承租方参与承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消防验收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如因租赁房屋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但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证。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相关登记及其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出租方、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涉及任何经营证照的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已实地踏勘了该租赁房屋,对房屋的内外建筑结构、房屋质量、装饰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围墙边界、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区域规划及相邻关系等现状均已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无异议。承租方承诺承租后不得有噪音扰民等情形,后续租赁期限内若与周边居民、相邻租户发生纠纷,需自行处理、解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不能随意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不能破坏墙体结构、拆墙、移墙、开门等。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规划和消防等有关部门许可后,承租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 (*)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出租方及出租标的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消防、治安保卫及其他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者与他人交换使用。否则承租方上述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提前解约违约金,且有权追究承租方一切违约责任及赔偿。 (*)承租方装修中涉及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作业的必须先到相关单位办理许可证方可作业(动火、高空、有限空间作业按要求提供申请及作业方案),无相关许可不得私自作业。 (**)承租方租赁房屋后该租赁房屋现有消防、排污、给排水设施等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更新改造需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因上述消防、排污、给排水设施现为德胜路**-**号*幢、*幢共同使用,承租方还必须和德胜路**-**号*幢承租方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新改造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更新、改造后的设施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无偿接收。 (**)本次租赁权交易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付,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 (*)①若承租方为原承租人的,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约定付清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视作已完成本次租赁权的交付。起租日为付清款项之日(但不早于****年**月**日)。 ②承租方非原承租人的,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并腾空租赁房屋。因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的清退时间难以确定,出租方不承诺具体交付时间,若出租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的,承租方应同意等待租赁房屋的清退,直至出租方实际交付止。同时,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时,承租方和出租方补签移交确认书,明确租期起始时间。租赁期以移交确认书上确定的交付之日起算,即出租方未能在约定起租日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期限。 承租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愿清退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的,出租方给予协助。在租赁房屋的清退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件或需要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不予支持。 (*)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 (*)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本次交易成交后,承租方需支付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须确认:①未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②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③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以及不良信誉记录;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全责任事故;⑤近三年内受让方未与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包括***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企业,含全部直接及间接参股企业)发生过合同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确认函。】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包先生 联系电话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 在线报价 竞价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时至**时 延时规则 在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出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分钟,*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加价幅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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