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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丹江路89号金域蓝湾1号楼1单元11002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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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特别提醒: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w.*******.*.*.xjlRPi&user_id=**********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配套费、物业费、水费、电费、车位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以法院EMS邮政特快专递或其它方式(书面、电话、短信)通知各方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省***化工路***号。
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拍卖(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拍卖(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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