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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泗县虹运家园15#119农贸市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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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级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省****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人民政府所有的登记在第三人**虹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虹运家园**#***农贸*场,该商铺面积****.**平方米、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加幅度**.***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部分尚未办理产权证,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产权证照,本院仅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不对能否办证负责;*.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不限购。 七、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八、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皖北**支行,账号:*******************,联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内含拍卖特别提示) 拍卖咨询电话:****-*******,联系人:刘法官; 监督电话:****-*******; 本院联系地址:**省***埇桥区银河一路***号。 辅助机构:**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辅助咨询电话:***-****-*** **省****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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