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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与山西路交口成山公馆1-6号楼地下车库-负1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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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
关于拍卖********道与**路**成山公馆*-*号楼地下车库-负***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不动产权第*******号】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道与**路**成山公馆*-*号楼地下车库-负***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不动产权第*******号】
*、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不动产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层数*层,所在层-*层。
特别提示:
经本院现场勘查、查询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国土**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房产面积测算成果表》、《测绘报告》等资料),并经当事人确认,拟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国瑞创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道与**路**成山公馆*-*号楼地下车库-负***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不动产权第*******号】。其中:
*、证载不动产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为钢混结构,所在层为-*层,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不动产抵押及查封情况:
(*)抵押情况:上述不动产无抵押权登记记录。
(*)查封情况:上述不动产由******人民法院以(****)津****财保***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后,现由本院负责执行,并继续查封至****年*月**日。本院对上述不动产具有处置权。
*、不动产经营使用及占有状况如下:
(*)依据案外人金宏皓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被执行人**国瑞创展置业有限公司(业主方)与案外人黔宝公司(受托方)、案外人金宏皓公司(运营方)于****年*月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成山公馆内的住宅、商业房产以及本案涉及的地下车**位等不动产交由案外人金宏皓公司代为运营管理,并签订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目前,案涉成山公馆*-*号楼地下车库-负***不动产由案外人金宏皓公司实际运营管理并使用。本次拍卖标的中含有电梯间、水泵房、配电室、消防设施、供暖设施等相关公建配套设施,都是配有门锁的单独设备用房,买受人不得改变建设规划时设定的使用用途,不得设置修缮障碍。
(*)依据案外人***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显示:被执行人**国瑞创展置业有限公司与案外人***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于****年**月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协议》约定,万顺置业包销国瑞创展开发建设的成山公馆项目中的*套房产,如万顺置业未在包销期限内完成房产销售,万顺置业应当购买未售出的包销房产,成山公馆项目中的**%车位数也赠与最终购房人使用。由于上述房产没有售出,国瑞创展与万顺置业就上述*套房产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万顺置业据此办理上述*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并目前实际占用本次拍卖标的中案涉成山公馆*-*号楼地下车库-负***不动产范围内的**个车位(车位编号**-**、**-**、**-**)。在现场查勘时,以上车位所占位置均不存在不可移动的物品或车辆,故不存在腾退问题,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出现车位上停放车辆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据实际运营管理人金宏皓公司陈述:现地下车库有***多个车位由其经营管理,每个车位管理费为***元/月,使用车位的人按月、季、年缴费均有;由于车位管理费是系统管理,故不存在欠缴车位管理费的情况;另外有**个车位为万顺置业实际占有使用,金宏皓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做相应管理。
(*)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事项。
*、特别提示:
(*)法院以现状拍卖上述不动产,相关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有部分被占用的事实,可能存在标的物竞买成功后因占用导致不能即时交付等风险,对上述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即时占有使用的后果自行承担,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
(*)上述不动产建筑物内含有的电梯间、水泵房、配电室、消防设施、供暖设施等相关公建配套设施及所占用的单独设备用房,竞买成功后不得改变建设规划时设定的使用用途,不得设置修缮障碍,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不动产范围内包括**个车位由万顺置业实际占用,在现场查勘时,以上车位所占位置均不存在不可移动的物品或车辆,故不存在腾退问题。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出现车位上停放车辆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税费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在本次拍卖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均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实际欠缴金额,并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或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捷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网拍组收(地址:******南马路***号,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税费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在本次拍卖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均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实际欠缴金额,并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或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经注册京东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障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功的,成功竞拍者的保证金将转化为部分拍卖款直接划扣给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小时内发起返还,具体到账时间请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银支付的方式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详情可咨询法院。
法院指定账户:(本案采用一案一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农行****支行(行号:************)
账号:*******************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致电京东司法拍卖客服专线***-***-****,或上网查询,网址:https://*.cn/*-g*PgM*。
十二、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
执行法官电话:***-********
京东司法拍卖专线:***-***-****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南马路***号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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