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豫PH715Y号的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分享到: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豫PH715Y号的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彭某名下车牌号为豫PH***Y号的车辆的拍卖,******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被执行人彭锦贺名下别克牌车牌号为豫PH***Y号的小型汽车,车辆颜色:白色; 车辆识别代码:LSGKE****LW******,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发动机号:*********。车辆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该车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竞拍之前务必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拍卖情况详见:网址:http://sf.taobao.com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竞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年检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本院不负责违法、违章部分的处理。如果车辆证件不全需补办,由买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提档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所,请购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经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价款中扣留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吴法官) ***********(卢晴晴)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中州南路 网址: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