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 标签:
155200876
paimaichurang
;静安区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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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规划和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静协示字(****)第*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社区C******单元***-*地块 宗地总面积: *.**公顷 宗地坐落: **昌化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 年限: **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成交价: ******万元 受让单位: **淇铭成和置业有限公司 备注: *.地下规划方案具体以后续审定方案为准。 *.根据《关于***部分旧改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房统筹平移方案的复函》内容,在满足按照不少于*%配建的保障房总面积不减少,总套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同意将该地块配建*%保障房统筹平移至中兴社区C******单元***-**地块(***街坊)内集中建设。 *.根据***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征询回复意见,该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 *.本宗地**普通商品房中小套型比例不小于**%,面积计\平方米,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本*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的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包括:商业设施****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平方米;居委会***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除商业设施外,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调配使用,统筹安排。 *.***-*地块内含*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教联谊社旧址,受让人应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单独编制经专家评审的保护利用设计方案,作为革命文化同时应征询***文物局革命文物处****红色**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工作会议意见,由***文物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中教联谊社旧址原则上应采取原地原貌修缮保护,如涉及迁移的,应征询***文物局革命文物处****红色**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意见后,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审程序,中教联谊社旧址的保护和利用,应结合地块建设规划,充分展现文物价值,发挥其社会功能。**小筑,受让人应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单独编制经专家评审的保护利用设计方案,由***文物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文物建筑原则上应采取原地原貌修缮保护,如涉及迁移的,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审程序。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和自然**局 单位地址:***大统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云耘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规划和自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