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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关于泰州市药城大道88号锦绣华城1幢112室、11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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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 关于***药城大道**号锦绣华城*幢***室、***室不动产的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户名:******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药城大道**号锦绣华城*幢***室、***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不动产权第*******号、苏(****)**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所在楼层*层,总楼层**层。具体详情参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确定最终参考价格为人民币*******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为*******元,室内装饰装潢及附属物、空调价值为*****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具体的装修及户型情况以实际看房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具体详情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拍品已委托**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三、拍卖裁定与拍卖通知邮寄送达情况:已送达。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无优先权人。 五、保证金及拍卖余款交纳方式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六日内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保证金、成交价格可能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有疑问请与银行或淘宝网客服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税费负担主体承担,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税收完税证明》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不可归咎于买受人的特殊情形除外),房地产过户过程中税费征求标准请自行与税务部门联系咨询确认(以税务部门答复意见为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买受人可选择是否自愿承担,本院不承诺此类欠费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说明。 十、联系方式 院址:******金港中路***号 举报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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