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外滩西路3号4幢2-19房屋(变卖)的公告
分享到: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外滩西路3号4幢2-19房屋(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区**街道办事处外滩西路*号*幢*-**房屋。
变卖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位于*****区**街道办事处外滩西路*号*幢*-**,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所在商业裙楼共*层,该标的位于名义层、物理层第*层,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钢筋混凝土结构,装饰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注:根据辉昱和拍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房产从****年*月(含)起至****年**月(含)欠物业费******元(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管中心核实)。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万元,变卖保留价:***.****万元,变卖预缴款:***.****万元,变卖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辉昱和拍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辉昱和拍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www.hepai***.com,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变卖方式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可联合竞买,但需在变卖开始前向法院办理联合竞买手续。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空置,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变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辉昱和拍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房屋未能进入,因此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本次变卖不包含室内动产。
*、本次变卖标的按现状变卖,供水、供电、供气及相关情况(含瑕疵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负责处理,建议买受人现场查看标的物。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及变卖人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指定法院账户(户名:*****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法院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剩余的钱款退回反悔买受人,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扣除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 - q*。变卖参与人在变卖竞价时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淘宝网司法拍卖客服专线:***-***-****。
辉昱和拍咨询电话:***-********、***-***-****。
辉昱和拍自助预约网站:http://www.hepai***.com。
*****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区兴潼大道**号。
***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及竞价操作演示详见: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sy
司法拍卖流程详见: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
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
*****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