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平原县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禹城市绿景国际小区3号楼B3-13、B3-17、B3-19、B3-23、C3-30、C3-31、D3-19商位及3号楼储藏室04、18、20、25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 | 标签:
小区招标
134494107
paimaichurang
;禹城市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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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时间:****年*月**日**时—**日**时(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淘宝网 三、标的:***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绿景国际小区*号楼B*-**、B*-**、B*-**、B*-**、C*-**、C*-**、D*-**商位及*号楼储藏室**、**、**、**房产(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方式: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起拍******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成交。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有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本院可安排查看标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竞买者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该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及有购买意愿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年*月**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八、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因竞买人未提交法院确认致使成交人信息有误的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案当事人及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 十、保证金:*、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付价款。*、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不予交纳保证金,但须全额交纳拍卖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年*月**日前交纳。 十二、拍卖须知已同期发布在淘宝网。 注:因被执行人电话无法通知到,特此公示,经五日视为收到通知。 承办法官咨询:****-*******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