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曹伟所有的位于老河口市住宅(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 标签:
159915329
paimaichurang
;湖北省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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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变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曹伟所有的位于****消防路*号电信局*号楼***号住宅,价值******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李法官)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为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