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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老河口市商业街中房公司8号楼204-218间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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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商业街中房公司*号楼***-***间房屋〔房产证号:****房权证*区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层数/所在层:*/*;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相关详情详见评估报告,竞买人需联系执行法官了解标的物状况并现场看样(被执行人自称房屋已出租用以抵偿债务,但无相关原始凭证印证)〕。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往来专户,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 **** ****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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