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15幢负1-14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分享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15幢负1-14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标签:街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街道都督大道***号(南滨尚城)**幢负*-**车位。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产权证号为渝(****)石柱*不动产权第*********号(此证为大证,尚未办理单独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房屋所在建筑物名称“南滨尚城”,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约建成于****年,所在位置车库负一层,所在楼层内墙面刷涂料,车库照明情况良好。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据物业公司介绍车位每月管理费为**元,竞买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渝(****)石柱*不动产权第*********号(此证为大证,尚未办理单独产权证),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时间以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
*、该车位有租赁,租赁期至****年*月**日,租金为每月***元,租金支付方式为年度支付。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安排)。**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二、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委托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拍卖竞得者的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人民法院,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分理处,账号:*************************)。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
法院联系地址:********南宾镇万寿大道**号
***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