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下城壕都市广场负1层地下车位1-22号(变卖)的公告
分享到: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下城壕都市广场负1层地下车位1-22号(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利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利州区**办事处**壕都*广场负*层地下车位*-**号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坐落 ***利州区**办事处**壕都*广场-*层、-*层 房屋所有权人 ***祥誉建设有限公司 用途 地下车位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该标的已被***利州区人民法院查封 编号 产权证编号 总 层数 所在 层数 车位号 建筑面积(㎡) 评估总价 (万元) 变卖价(元)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川(****)***不动产权第*******号 *-**-*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车位进行评估。该公司出具的[川维房评[****]公房司字第**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租赁权情况: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及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部分车位已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存在租赁权。(租金及租赁时间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上述标的物承租人参与竞拍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开拍前须持相关依据到本院确定优先购买权。 *.变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相关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依法由买受人承担。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应在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在前述期间内向本院提交支取垫付税费款的申请,附上有关代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支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责任自负。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标的物的用途限制。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变卖开始前*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利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御锦湾支行,账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八、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注:变卖开始前三天截止预约看样) 预约看样、标的物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号 ***利州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