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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法院关于车牌为川ZPU836宝马SUV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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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竞买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车牌为川ZPU***宝马SUV车一辆,车系:X* ,****款,排量:****ML ,注册时间:****-**-**,行驶里程:*****公里。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关于标的情况的其他说明:
*、标的物车身颜色为白色,燃油种类为:汽油。(车辆具体情况请务必现场查看,以实际现况为准 )。
*、拍卖成交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车辆所涉欠缴的违章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罚款、年检和违章及扣分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买受人需自行承担车辆能否正常使用、过户、转籍等风险,并承担车辆交易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因补办相关证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因拖欠税、费而造成自己或他人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车辆一旦移交,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此后发生的拍卖车辆的一切问题及责任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差旅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次拍卖标的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说明:*、上述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须对车辆进行认真调查了解、核实,在本次拍卖中本院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因法律、政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次拍卖无法进行或拍卖成交标的移交前,需解除本次交易的,本院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买受人需自行承担车辆能否正常使用、过户、转籍等一切风险,本院概不退还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等所有费用;*、车辆从移交之日起,车辆的损坏、灭失及交通事故等责任由买受人独自承担,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次拍卖的车辆不承诺办理异地转籍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鉴于本院不具备对拍卖标的物进行鉴定的资格,对标的物其他的瑕疵未进行说明的,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所,法院不负责司法拍卖车辆过户,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至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车辆是否符合提档手续(如年检失效可导致车辆报废无法过户等情况存在)、是否符合落户地政策,请自已咨询相关部门。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直接申请车辆报废,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才能报废。车辆过户时需购买车辆保险、通过车辆年检。具体政策请自行咨询车辆管理部门,以相关部门答复为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人民法院内现场展示。
看样的方式:****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看样,有意者请联系罗女士 :***********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拍卖协助方及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协助方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如有罚款、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交通罚款扣分请咨询各地职能部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通过以此实名认证办理的银行卡、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标的物竞得之后的余款缴纳,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参与竞价前,请详细了解其银行卡、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否及时足额支付,避免出现保证金、余款因当日限额或余额不足等情况从而无法及时的完成支付,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竞买人责任自负。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并备注“执行案号+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咨询电话:***-*******************罗女士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镇齐乐大道**号(***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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