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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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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
一、第*项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年*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检查。自治区开展自查后,对排查出的**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提出整改时限。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整改不坚决,部分问题久拖不决、进展滞后。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实施主体:***发展改革委、自然**局,各*(*、区)党委**府
整改验收单位:***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整改目标:强化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时限:****年**月底
整改措施:
(一)通过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已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
(二)举一反三,各*(*、区)针对“挖湖造景”问题开展排查,明确具体处置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区)发展改革、水利、自然**、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项目审批、取水、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严查重查的原则,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共梳理整改任务清单**项,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其中,第*项整改任务涉及我*“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个,包括***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大坝镇中庄新村人工湖、***城南防洪排涝及生态文化公园水系提升工程、***黄河文化展示园土方工程,一般问题项目*个,包括***明珠公园、***科技广场、***罗家河整治一期工程、***花马池生态水**综合利用工程、******城段*、*#湖面等*个项目,明确*项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联动配合,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坚持自查自纠,杜绝此类问题反复。****年**月,我*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自然**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加快做好我区“挖湖造景”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最终确定清单,对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开展专项自查和整改,并完成了整改验收。针对此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年**月,我*再次组织全*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和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采取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举一反三,对历年来实施的人工湖、人造湿地等项目进行再排查,形成排查报告。根据排查报告反馈,结合实地核查和资料反馈情况,我*所有“挖湖造景”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且无新增问题。
(三)全面长效**,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自然**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冲动的函》(宁发改黄河函〔****〕***号)文件要求,要求各地发展改革、水利、自然**、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取水、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审查各地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对未取得环评批复、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禁止开工建设,杜绝“执法不守法”的现象发生。
四、整改验收情况
根据《**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号)规定及验收程序,由***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组织开展自行验收工作,成立了*级整改验收小组,*政府副秘书长马鹏飞同志担任验收小组组长。验收组对各整改实施主体提交整改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此项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验收销号的条件,同意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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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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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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