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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农贸市场”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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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农贸市场”招租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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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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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驷马桥农贸*场”招租 标的名称 ******“驷马桥农贸*场”招租 项目编码 DSCQ*******A******* 挂牌价格 **.**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标的物西邻高车三路,南邻驷马桥一路,东临中环路驷马桥路段(目前未编门牌号),地上一层,面积约***平方米(出租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本次出租的标的物为出租方自持资产,对该资产拥有完整的运营管理权,可以对外公开出租。目前该标的物正在修建中,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最终交付标准以修建完成后的实际移交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H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 *** 住所/注册地址 ***杉板桥南一路***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胡生亮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N 批准单位名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关于审定驷马桥农贸*场招租方案相关事宜的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日内,按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标准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承租方交还房屋办结退房手续后**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九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交易双方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承租方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棚改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棚改公司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并对本次招租标的物重新招租。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且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支付的首期房屋租金到账后,空置标的物竣工验收合格后于**个工作日内移交承租方;租赁期起算时间为标的物移交或视为移交时间。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承诺,参与竞租前已仔细阅读全部竞租文件,包括出租方案、房屋租赁合同及所有相关资料并完全认同。 *.保证合法经营,且不发生损及标的物安全的任何事故或事件。 *.承租方承诺,在参与竞租前已实地勘探了本项目出租房屋及租赁所涉及的全部附属设施设备。承租方完成竞租报名登记,即视为对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均予以确认,已对标的物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承租方竞租标的物成功后,不得再以对标的物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合同、缴纳各项款项及接收标的物。 *.承租方承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和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若因审批手续延误而造成未正常营业,承租方应支付该期间产生的房屋租金、物管费、能耗费等相关费用。 *.承租方承诺,标的物租赁期间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消防责任、综合治理、人身及财产安全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依法合规合理使用标的物,如承租方使用标的物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承租方应按照有关部门和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或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 *.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转租、转借或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租金缴纳。承租方需对标的物进行统一管理,承租方需分租标的物的,需负责对次承租人的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规范*容秩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分租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的承租期限,承租方预收次承租人租金不得超过*个月,《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时,承租方应负责清退各次承租人并自行承担清退费用(若有)。承租方违反前述承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全部损失。 *.承租方承诺,租期届满或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解除的,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结清房屋租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缴纳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管费及水、电、气(若有)等能耗费等,办理退房手续,并腾空房屋,将标的物以良好整洁可出租的状况交还出租方。 *.承租方承诺,承租标的物后的经营业态符合出租方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业态规定范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全部损失。 *.承租方承诺,知晓本项目地块存在土地性质发生变化政府统一调规及收购的可能性,以及出租方因经营调整变化或将对该区域、该标的物进行自主经营的可能性。租赁期内若出现上述情形致使出租方不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则《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出租方对承租方未摊销的装修损失(以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法对现状不可拆除装修装饰的评估结果为准)予以适当补偿,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承诺,承租方未被*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租方不存在任何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前述合同因承租方原因被解除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未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涉及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没有任何违反商业信用、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达成交易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不曾发生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包括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若承租方存在上述任一问题,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且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或租赁履约保证金,已签约的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租赁保证金,相关违约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应承诺,租期届满或《房屋租赁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拆除装修,将标的物恢复原貌(出租方认可的除外)。若承租方未按照出租方要求恢复原貌,承租方装修的非移动部分(包含但不仅限于中央空调、吊顶、地面铺装、隔断、墙面装饰等)归出租方所有,且出租方不就该部分向承租方支付任何残值费用。同时,出租方还有权自行对标的物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承诺,在参与竞租时缴纳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租赁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其中,尚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或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全部损失。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万,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农贸(或集贸)*场管理服务和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租,不允许涉外竞租; *.本次出租标的物业态为农贸*场,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及相关资料: (*)具有不少于*个截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在持续运营的农贸(或集贸)*场项目,或提供整体承租*个农贸(或集贸)*场的相关材料(承租相关材料需能体现为农/集贸*场用途)。 (*)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成立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经营管理农贸(或集贸)*场或含有生鲜菜*内容的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公告期内在西南联交所网站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上述*-*项所需报名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资格性审查项 对应的证明材料 合格条件 结论 (一)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农贸(或集贸)*场管理服务和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租,不允许涉外竞租。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正在运营管理农贸(或集贸)*场的业绩。具有不少于*个截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在持续运营的农贸(或集贸)*场项目,或提供整体承租*个农贸(或集贸)*场的相关材料(承租相关材料需能体现为农/集贸*场用途)。 提供*个农贸(或集贸)*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个农贸(或集贸)*场承租相关材料(承租相关材料需能体现为农/集贸*场用途)。 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经营管理农贸(或集贸)*场或含有生鲜菜*内容的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提供近三年经营管理农贸(或集贸)*场或含有生鲜菜*内容的商业综合体的相关协议或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成立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用记录为准 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二)类似效力要求 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转账凭证或西南联交所开具的收据) 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授权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的代表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时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原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如响应文件均由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 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鲜章。 报名材料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标的物现状 本次出租标的物西邻高车三路,南邻驷马桥一路,东临中环路驷马桥路段(目前未编门牌号),地上一层,面积约***平方米(出租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房屋基本情况详见《国有资产出租明细表》。 本次出租的标的物为出租方自持资产,对该资产拥有完整的运营管理权,可以对外公开出租。目前该标的物正在修建中,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最终交付标准以修建完成后的实际移交为准。 二、出租用途:农贸*场,竞租人须整体竞租标的物。标的物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的行业,并应严格遵守《关于印发***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号)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三、出租期限:九年,租赁期内出租方若将该标的物另作他用,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承租方承诺届时按甲方要求腾空并交还该标的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违约或补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限内,租金递增方式为:以在西南联交所组织下经公开招租确定的租金作为标的物起始年租金,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租金每两年递增*%。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耗费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机构缴纳。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自行结算。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的原则,承租方按半年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交纳。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首期租金(扣除*个月免租期租金后实付*个月租金),此后每半年届满前**日交纳下一次租金。 六、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日内,按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标准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承租方交还房屋办结退房手续后**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 七、建设时限(设计装修)免租优惠政策: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三个月,该期限内免收租金(免租期计入租赁期,免租金)。 八、本次出租以标的的现状进行招租,以本次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且面积的变化不影响本次出租及出租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出租标的,查看标的出租范围、位置、面积和环境状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九、承租方应自行核实标的物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十、承租方提交《承租方承诺事项》后视为其已对标的物用途充分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核查需自行进行核实,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承租方需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履行。 十一、标的物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缴纳。 十二、本次公开招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涉及应该向西南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招租方式: 确定承租方的方式: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 十四、资格确认与评议方式: 综合评议小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议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小组由西南联交所随机抽选的*名专家成员和出租方派出的*名业主代表组成。综合评议小组应民主选举产生组长,由组长对综合评议分值进行汇总,形成综合评议分值清单。 *、资格评议 综合评议小组先依据本次招租公告规定的招租的方式及条件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评议。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本次招租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才能进入综合评议。资格评议的具体事项见《资格性审查表》。 *、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小组对通过了资格评议的意向承租方进行打分。评议结果按评议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中选承租方。综合评议的具体事项见《评分标准》。 (*)意向承租方应在参加评议当天上午(公告结束后的第*个工作日上午**:**前或以西南联交所最终通知时间为准)**:**以前提交装订并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意向承租方需按公告提供的评议响应文件格式模板编制封装响应文件),由出租方委托西南联交所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实施综合评议,评议后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承租方。 (*)公告期内,如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则意向承租方在评议当天由西南联交所组织在承租年租金底价基础上进行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并形成各意向承租方的承租年租金报价。 (*)公告期内,如仅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且该意向承租方经综合评议得分不低于**分的(该意向承租方无须另行报价,视******.**元为其报价),在西南联交所组织下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 十五、其他与出租的相关条款详见《承租方须承诺事项》,意向承租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签署《承租方承诺函》。 十六、本次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承诺函》、《资格性审查表》、《评分标准》、《响应文件格式模板》等。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出具相关准予退还的函件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国有资产出租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承租方承诺函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评分标准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网络竞价+综合评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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