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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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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F************-* 采购人(全称): ***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精斯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XSCG-F************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磋商文件 台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价格款项及结算的约定 *、依照《人防工程人防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号)的规定,设备价格根据**省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防设备信息指导价》商议确定。 *、本建设工程总价格为******.**元,大写:捌拾柒万圆整。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以国家税务法律法规为准; (*)、在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指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发出同意付款通知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及时完成款项支付; (*)、涉及人防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工程配套费是指本次中标的专项分包单位利用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专项分包单位与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自行协商,并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不在本专项分包费用中单独列项。工程配套费以专项分包合同金额为计算基础,费率按*.*%。 *、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工程保险费、管理配合费等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费(包含材料检测[含建筑材料进场发生的有关检测费用]、试验费用等)、中标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报价中均已包含。 *、凡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省有关的规范及要求施工,中标人在报价时已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清单中若有缺漏由中标人无偿提供,确保采购人达到使用和验收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备注: (*)、乙方施工内容及范围不包含防爆地漏的安装。 款项支付方式 *、本建设工程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时生效,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主体结构施工期内的伴随服务不另外支付款项。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开始安装付至中标金额的**%。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专项验收合格,支付至中标金额的**%。提交结算并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或*投评中心审**算金额后,付至审**算金额的**%,余款抽审后(或半年抽审期满后)且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金在质保期不计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可付款。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本建设工程签订后,乙方按甲方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场配合施工作业;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该通知后应当积极做好准备,*日内到达工程现场,与有关人员确定预埋件安装进场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针对设备安装作业日期部分,甲方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接到正式进场通知后,乙方应当根据设备安装日期进场施工作业,以遵循配合甲方土建总承包单位的日期为原则,配合甲方其它建设工程施工进度。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建设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作业条件或施工安装作业条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情形;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履约义务,影响工期;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形。 *.* 履行地点:**省******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建设工程签订后,乙方按甲方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场配合施工作业;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该通知后应当积极做好准备,*日内到达工程现场,与有关人员确定预埋件安装进场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针对设备安装作业日期部分,甲方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接到正式进场通知后,乙方应当根据设备安装日期进场施工作业,以遵循配合甲方土建总承包单位的日期为原则,配合甲方其它建设工程施工进度。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本建设工程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时生效,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主体结构施工期内的伴随服务不另外支付款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开始安装付至中标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专项验收合格,支付至中标金额的**%。,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提交结算并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或*投评中心审**算金额后,付至审**算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余款抽审后(或半年抽审期满后)且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金在质保期不计息。每次拨付工程款凭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 *.*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华支行(**精斯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本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维护保养说明手册一份,作为甲方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参考。 *、投入本项目设备的规格、参数需满足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及图纸要求,参数未明确部分,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须与采购要求的技术规格相一致,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收,未在故障处理时间内刚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故障处理时间:中标人承诺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小时内解决;对严重影响系统运行的故障应在**小时内解决。若**小时内无法修复,须提供备用机保障工作运行。)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中标人应在**小时内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升级、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本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为两年,技术参数中明确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供货方、货物制造商公开承诺的服务标准告诉采购文件要求的,按其标准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间,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 *、配电箱内元器件采用ABB、施耐德、西门子等一下品牌。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监理检查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甲方或监理提交证明材料、设备合格的相关文件。现场检查时,如发现材料、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乙方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材料、设备,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建设工程竣工后,乙方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向监理单位及甲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监理单位及甲方应当在**日内委派专业人员与乙方对接,依照规定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合理验收工作期间为*个工作日。 *、本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向乙方书面发出工程验收合同通知;乙方收到工程验收合格通知后,**日内,将本建设工程相关文书资料移交甲方后,交付手续完成。 *、本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当向乙方书面发出工程质量异议通知,乙方应当根据该通知开展如下工作: (*)、针对工程质量异议部分,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的,应当将检验检测结果抄报甲方,排除异议; (*)、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的、合理的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甲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启动再验收工作程序。 *、工程验收质量依据为人防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双方的合同约定。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主要事务如下: (*)、本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通过审查的整套人防工程图纸和相关资料; (*)、负责协调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其它各施工单位关系,排除施工现场的其他障碍或人为妨碍,确保乙方施工作业进度不受影响,甲方不得向乙方增收除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依法依规,依照本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检查和监督。 *、乙方主要事务如下: (*)、委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参与本建设工程的验收和确认工作,施工负责人变更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通知; (*)、按照**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规定和甲方提供通过审查的人防工程图纸和相关资料,进行设备供应、安装作业等; (*)、遵守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自行办理本建设工程的验收资料和备案工作,提供本建设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相关资料和产品合格证; (*)、按照本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如非乙方主观故意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应当容许乙方适当**工期; (*)、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尚未向甲方发出移交通知的,乙方负责对本建设工程和相关设备进行保管和维护。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本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履行,在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经济损失赔偿的约定如下: (*)、因某一方违约而致使对方遭遇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经济赔偿损失,经济损失的计算最大限额为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交易金额; (*)、乙方作为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计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的工程图纸设计费用、货物价值、物流运输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等之和。 *、不可抗力情形处理方式如下: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其**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月**日 生效 **.其他条款 合同内容的增加、变更与解除 *、在本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认为存在未尽事宜的,可以向对方提出订立补充协议的协商请求,经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在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应当主动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方准予变更本合同内容条款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联络事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联络信息(地址、传真、电邮等)送达;如出现某一方需要变更联络信息的,则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而延误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责任,由变更联络信息方承担。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寄之日起算,三日后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即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时间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即视为送达。 其它 *、本合同除尾部盖章签字处可以手写笔记之外,其他内容均以打印文本方式,方为有效;但,如在本合同文本上需要手写涂改的,则需要双方验证无误之后,双方均需履行完成盖章签字之后,其手写内容方为有效。 *、甲乙双方知悉,合同条款、投标报价表、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确认的文件资料,或来往邮件等形式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不一致之处按照对于采购人更为有利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本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乙方提供*份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省***星沙街道板仓路***号(原***计生局)办公楼第四层 地址: **省******弼时镇**经开区**产业园汉山路与坪上路交叉东南角 法定代理人: 邓彬彬 法定代理人: 杨仕强 委托代理人: 邓彬彬 委托代理人: 刘勇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人民医院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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