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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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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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级人民法院
关于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
公 告
为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功能,保障我省破产审判工作依法、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编制《**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以下简称《名册》)。本院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组织推荐我***内社会中介机构入册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册规模
(一)分区分级设置
**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名册》,将注明管理人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并分为一级管理人和二级管理人。一级管理人可担任全省法院重大破产案件管理人,以及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普通破产案件管理人。二级管理人可担任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普通破产案件管理人。
(二)建议名单名额设定
本次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我***社会中介机构入册建议名单不超过**家,其中一级管理人推荐名单*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凡在*****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及*外设立的上述社会中介机构在我*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可自愿提出入册申请。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具有稳定的执业团队;
*.向人民法院作出入册申请承诺。
(二)限制情形
社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年;
*.因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被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除名之日起未逾*年;
*.缺乏担任管理人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机构成员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被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内的社会中介机构申请编入《名册》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原已进入****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川高法[****]***号)及本院****年《**省****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中法[****]**号)的机构,均须向本院重新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本次名册编制完成后,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本院发布的管理人名册废止。
三、申报材料
申请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提交以下材料:
*.破产案件管理人申报书(详见附件*中表*);
*.入册申请承诺书(详见附件*中表*);
*.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专职从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破产事务团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中表*);
*.执业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近*年业务和业绩材料(详见附件*中表*);
*.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以及近*年来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注册资金、执业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分支机构责任的证明等;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本次名册编制工作遵循依法、公正、自愿申报、择优选取、动态调整原则。本院将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业绩、执业能力、专业水准、机构规模、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经验等因素,从提出申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择优选取。
*****社会中介机构入册推荐的评审工作由本院编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事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具体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一)申报
申请编入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应于****年*月*日前,向评审事务办公室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不接受邮寄报名)。评审事务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全的,由评审事务办公室通知申请人*日内补齐。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不纳入本批管理人评审范围。
申报人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在编制、使用过程中,一经查实将一律不纳入申报管理人评审范围或者从入册建议名单中除名。
(二)初选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入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采用书面审查、询问、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查,排除存在本公告规定限制情形的社会中介机构。
评审委员会按照破产管理人入册的评审标准,对自愿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分别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和入册规模,确定入册初审名单,并将入册初审名单中在*****内设立的得分最高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作为一级管理人推荐名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
(三)公示
评审委员会将入册初审名单和一级管理人推荐名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并通报***破产管理人协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对入册初审名单和一级管理人推荐名单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复核
评审委员会对有关异议进行审查,确不宜担任管理人或不适合推荐一级管理人的,不编入入册建议名单或一级管理人推荐名单。
(五)上报
本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的入册建议名单和一级管理人推荐名单,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
(六)公布
《名册》最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正式公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五、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地点:**省********路***号 ****级人民法院(不接受邮寄报名);联系人:夏源;联系电话:****-*******。
*.报名材料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并装订成册,所提交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实,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均可查询。
*.近*年指****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电话:****-*******。
特此公告。
****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申报材料模板
*.评分标准
*.管理人的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